拘役和行政拘留的區別是:性質上,拘役是刑罰方法;行政拘留屬於治安行政處罰。適用物件上,拘役適用於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違反治安管理,但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為人。拘役由法院適用執行,行政拘留由公安機關適用執行。拘役的適用依據是刑法;行政拘留的適用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拘留和拘役的區別是:性質不同,拘留屬於刑事強制措施,拘役是刑罰的一種。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是一個月到六個月。拘留的期限是三十七日以內。適用物件不同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拘役的物件是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第四十四條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拘役和行政拘留的區別的問題作出瞭解答,如果您還需要諮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通過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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