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屬於民事糾紛,法律上沒有多少金額可以立案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被告返還不當得利。但是符合下列情形的,被告可以不返還:1、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2、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3、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