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事故最快處理一般多久
法律未對醫療事故處理的期限做出規定。
1、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1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
2、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15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其中屍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後48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衛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門進行。
3、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二、醫療事故處理方式有哪些
1、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病員及其家屬和醫療單位對醫療事故或事件的確認和處理有爭議時,可提請當地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由衛生行政部門處理。
”所謂“確認和處理有爭議,是指病員或其家屬和醫療單位對診療護理過程中發生的病員死亡、殘廢等不良後果,在認識上不一致,即在定性上有不同認識,以及雙方在認定性質上無分歧,即都認為屬於醫療事故,但在處理上卻各持不同意見。
即使如此,當醫療事故或事件發生後,也首先要通過醫療單位和病員或其家屬自行協商的方式予以確認和解決,而不應跨越這一步驟直接提請當地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由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處理。
2、衛生行政部門的處理。
醫療事故糾紛,經醫療單位和病員及其家屬通過自行協商,對醫療事故的確認(即定性)和處理不能達成協議時,應由當地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之後,由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處理。
3、訴訟解決。
所謂訴訟解決,是指通過人民法院的審理來解決醫療事故糾紛。
訴訟解決可分為民事訴訟解決、刑事訴訟解決和行政訴訟解決三種途徑。
我們可以瞭解到按照規定對於法律上未對醫療事故處理的期限做出規定,一般來說發生醫療事故的話在一年之內是要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過了期限就不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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