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生醫療過錯如何賠償
醫療過錯的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醫療過錯鑑定程式是怎樣的
醫療過錯鑑定程式如下:
1、醫療過錯鑑定的申請;
2、鑑定材料的質證;
3、鑑定機構的選擇;
4、鑑定前的聽證;
5、鑑定材料的補充;
6、鑑定結果的出具。
需要重新鑑定的,應當委託原鑑定機構以外的列入司法鑑定機構名冊的其他司法鑑定機構進行;
委託人同意的,也可以委託原司法鑑定機構,由其指定原司法鑑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條件的司法鑑定人進行。
通過上述的閱讀,我們已經清楚,醫療過錯的賠償主要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如果是因為故意而造成他人死亡的醫療過錯,除了賠償之外,還需要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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