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傷殘鑑定人委託鑑定流程是哪些

醫療事故傷殘鑑定人委託鑑定流程是哪些
律師解析:醫療事故傷殘鑑定人委託鑑定流程:
1、當事人共同提出委託;
2、委託機構進行稽核,並出具受理通知書
3、鑑定機構作出醫療事故鑑定書,雙方可以根據鑑定結果,自行協商賠償,也可以申請衛生局調解、或者申請由法院判賠。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條
患者有權影印或者複製其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
患者依照前款規定要求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提供影印或者複製服務並在影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上加蓋證明印記。
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時,應當有患者在場。
醫療機構應患者的要求,為其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可以按照規定收取工本費。
具體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