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安置協議四大隱形陷阱,您在拆遷時遇到了嗎?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為明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的權利義務關係而訂立的協議。這個協議的簽署並不是籤個名字那麼簡單,這一紙協議可能就是你的全部家產,搞不好,你可能少拿幾十萬補償款,甚至可能會一無所有。

補償安置協議四大隱形陷阱,您在拆遷時遇到了嗎?

在現實中,很多被拆遷人稀裡糊塗的就簽訂了補償協議,簽完協議才發現裡面有很多對自己不利的情況,這個時候想要再反悔就非常被動了。

其實,在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中很可能存在很多的隱形陷阱,在簽訂協議的時候一定要對自己負責,否則隨意簽訂補償協議後你將會在拆遷方不認賬、政府部門不管的煩惱中度過。

那麼我們在簽訂補償協議的時候應該注意些什麼隱形陷阱呢?下面拆遷律師團為大傢俱體分析常見的四種陷阱。

第一大隱形陷阱:簽署空白協議

如果拆遷方讓你簽署空白協議,千萬記住不能簽字。不管拆遷方說的多麼誘人,給出的補償條件多麼優厚,空白的協議就等於零。

如果事後拆遷方填上去的補償金額不是他所說的那樣,那麼你只能啞巴吃黃蓮,因為你在補償問題上已經沒有話語權了,即使起訴到法院也很難挽回了。

第二大隱形陷阱:補償內容含糊其辭

在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時候一定注意有關補償的內容是否詳細約定了。

1、明確拆遷補償方式,是選擇的貨幣補償還是選擇的產權置換要明確。

2、明確補償金額,如果是貨幣補償要寫明補償多少金額,包括過渡費、搬遷費;如果是產權置換,要明確置換的位置,面積等細節。

第三大隱形陷阱:支付或交付期限故意不寫清楚

如果是貨幣補償,要明確什麼時間支付補償款;如果是產權置換要明確交付安置房的期限。不要高高興興的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後遲遲拿不到錢或房。

第四大隱形陷阱:不約定違約責任條款

關於違約責任一定要明確,萬一拆遷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沒有支付補償款,有或者到了期限交付不了房子,這個時候我們被拆遷人就可以根據違約責任來維權。

您瞧,這小小一紙協議不時候那麼簡單吧,有一點考慮不周到都會後患無窮啊。在現實中,拆遷方為了逃避自己的責任,往往將拆遷協議簡化省略,那一份不合規定的協議讓被拆遷人儘快簽字。所以,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協議時,一定要謹慎,千萬不要掉進這個些隱形陷阱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