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舊房拆遷,到底是要錢還是要房好?

一、遇到舊房拆遷,到底是要錢還是要房好?

遇到舊房拆遷,到底是要錢還是要房好?

遇到房屋拆遷要錢好還是在房好是沒有標準的,應該由被拆遷人自行決定,而在實踐中被拆遷人一般是選擇產權置換的。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因為每個人的實際情況都不會是一樣的,所以還是要根據不同的情況,去選擇要房還是要錢。

選擇要房,最重要的還是滿足居住這個剛需,其次是可以作為不動產進行投資,最後還可以租出去收租金。但是如果急需用錢的話,那是還是選拿錢,畢竟現金是最直觀的收入。

如果是生活在一二線的城市的話,那麼這時候選擇房子的好處,會比直接拿錢好很多。我們都知道,一二線城市的房價目前都處於比較高的位置,而且由於勞動力的流入,房價始終會有上漲的空間。所以在一二線城市的話,擁有一套房子,它的價值在理論上是逐漸上升的。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二、房屋拆遷要錢的不足之處有哪些?

1、依據法律規定,被拆遷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評估辦法評估確定。評估方法有多種,如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但是現實中,對被拆遷房屋的評估方法常以成本法,沒有綜合考慮被拆遷房屋實際價值,導致評估價與房屋實際價值有差距。

2、選擇貨幣補償,需要全面考慮。房屋拆遷後,被拆遷人需要考慮現實的工作問題,戶口遷移問題,兒女入學問題等。

綜上所述,人們的舊房被政府拆遷改造,其可以拿到拆遷補償,方式上有要錢和要房兩種。至於哪個好並沒有標準,主要根據拆遷戶的需求,其如果想拿到現金用於改善生活或者投資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而自己經濟條件較好的話,可以選擇產權置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