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土地使用權出讓程式是什麼?

國有土地出讓是指國家所有的土地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單位或者個人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像政府交納一定的費用。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僅僅是政府在都市計畫建設當中的重要的環節,也是政府吸納社會資金的有效方法。各地對國有土地的出讓政策也有不同,今天為打家介紹晉城市土地使用權出讓程式是什麼?

晉城市土地使用權出讓程式是什麼?

一、晉城市土地使用權出讓申請人需提交的資料

(一)晉城市政府批覆;

(二)掛牌出讓申請;

(三)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書;

(四)測量藍圖及電子檔案;

(五)晉城市國有土地使用證;

(六)其他所需資料。

二、晉城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辦理程式

(一)前期工作

1、由晉城市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土地儲備開發中心辦理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手續;

2、晉城市測繪隊出具收回地塊的1:500地形圖;

3、晉城市市都市計畫局出具收回地塊的規劃設計要點;

4、晉城市市土地房產評估所評估擬掛牌地塊的地價並出具評估報告;

5、晉城市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招標拍賣領導小組擬定掛牌地塊的出讓底價、起始價、增價規則及增價幅度等,報市招標拍賣領導小組審定;

6、晉城市土地房產交易所制定掛牌出讓檔案,包括:

(1)掛牌公告;

(2)競買須知;

(3)宗地圖;

(4)《競買申請書》;

(5)《報價單》;

(6)《成交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8)其他資料。

(二)操作程式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簡稱國土房管局)委託市土地房產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組織掛牌出讓工作。

交易所在交易大廳掛牌,具體操作如下:

1、交易所在掛牌前20天向社會發出公告,掛牌公告在當地主要報刊、從化電視臺和交易所大廳電子顯示屏、觸控式螢幕電腦、局網站釋出;

2、在公告期內,交易所接受社會各界人士諮詢、接受申請、審查,競買資料;

3、競買人的資格經認可後,交履約保證金,填寫《競買申請書》;

4、公告期滿後,開始掛牌競價(掛牌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5、在掛牌期內,接受競買人的報價,填寫《報價單》;

6、交易所工作人員審查確認最新報價後,更新競買價格;

7、掛牌截止後,根據報價結果確定競得人;

8、與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

9、在交易所大廳電子顯示屏和局網際網路站釋出掛牌結果,並退回未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

10、市國土房管局與競得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按出讓合同的約定,收繳稅費。

(三)後期工作

1、掛牌結束後,交易所將《確認書》附本及有關資料,移交局規劃用地科,完善手續;

2、市國土房管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或用地批准檔案;

3、競得人按出讓合同付清地價款及有關稅費後,憑批准檔案或收費憑據到交易所辦理土地登記手續。

三、土地使用權出讓有哪幾種方式?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拍賣、招標或者雙方協議的方式。商業、旅遊、娛樂和豪華住宅用地,有條件的必須採取拍賣、招標方式;沒有條件的,可採用雙方協議的方式,但協議的方式出讓的土地價格不得低於國家所規定的較低價。

(一)招標方式。招標出讓是指土地所有者(出讓人)向多方土地使用者(投標者)發出投標邀請,通過各投標者設計標書的競爭,來確定土地使用權受讓人的方式。招標出讓方式的特點是有利於公平競爭,適用於需要優先土地佈局、重大工程的較大地塊的出讓。

(二)拍賣方式。拍賣出讓是按指定時間、地點,在公開場所出讓方用叫價的方法將土地使用權拍賣給出價較高者(競買人)。它的特點是有利於公平競爭,適用於區位條件好,交通便利的鬧市區,土地利用上有較大靈活性的地塊的出讓。

(三)協議出讓。協議出讓指政府作為土地所有者(出讓方)與選定的受讓方磋商用地條件及價款,達成協議並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特點是自由度大,不利於公平競爭。適用於公共福利事業和非盈利性的社會團體、機關單位用地和某些特殊用地。

(四)掛牌出讓。這方式就是國家把要出讓的土地公示出來,各房地產開發商將自己的報價和方案交到指定地點,其中最優的公司會公示出來,在掛牌期間內,其他公司仍可修改或重新提交自己的報價和方案,掛牌期限結束時,最後確定的公司為土地獲得者。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並不是單位和個人真正擁有了這塊土地,實際上擁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權,並且還有年限的限制。另外,如果想要獲得政府授予土地使用權,那麼對這塊土地的使用一定要符合城市的發展規劃,不能做有損城市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