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動遷按戶補償

宅基地動遷按戶補償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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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動遷按戶口補償嗎,具體怎麼處理的

動遷的本質是政府讓群眾失去了房子失去了家,政府就要為這些群眾創造房子創造家,用補償兩個字不怎麼貼切、規範、標準,不怎麼符合事實。宅基地是依法使用,因此動遷的時候還得審查是不是合法使用,就不考慮宅基地規劃了,只要是本村群眾,符合一戶一地政策就可以了,一戶即明確了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後續房子安排。如果根據多少家庭成員進行安排就非常錯誤了,現實中恐怕也沒法倒騰。另外本村群眾的認定不是完全按照戶口確定,對於本村出去的非農人員可以考慮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