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疆地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減免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准表》;
(二)減免稅申請報告(列明納稅人基本情況、申請減免稅的理由、依據、範圍、期限、數量、金額等);
(三)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納稅人使用土地的檔案原件及影印件(原件查驗後退回);
(四)證明納稅人困難的相關材料:
1、因風、火、水、地震等造成的嚴重自然災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遭受重大損失的納稅人,應當提供保險公司、責任人理賠證明或者其他受災損失等證明;
2、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的納稅人,應提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的相關證明等資料;
3、因政策調整等原因關閉、停產停業的納稅人,應當提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的相關檔案或證明資料;
4、依法進入破產程式的納稅人,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受理文書;
5、相關年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
二、土地使用稅免稅範圍有哪些?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六)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是城鎮土地使用權的單位跟個人,各地規定的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標準申報時間都不一樣,包括減免政策也都是地方政府自行規定的。在申報減免土地使用稅的過程中,可以證明納稅人經濟困難的材料是非常重要的,稅務機關會對這些材料進行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