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轉讓流程是什麼

債務轉讓流程是什麼
債務轉讓,是指合同債務人通過協商,將合同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承擔的行為。債務轉讓分為全部轉讓和部分轉讓。債務轉讓,使得債務人的資信狀況和償債能力發生了變化,其會對債權人權益的實現帶來影響,因此《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84 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需要經債權人同意。
因而債務轉讓的流程是先取得債權人的同意,之後與第三人簽訂轉讓協議,此類協議一般有兩種:一種是債務人與第三人簽訂協議;一種是債務人、債權人與第三人直接簽訂三方協議,三方協議是最常見的一種形式,既解決了債權人同意的先決問題,又能直接將三方權利義務約定清楚,避免了很多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八十四條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
第八十五條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第八十六條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