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個人借款寫什麼合同?

一般個人借款寫什麼合同?

一、一般個人借款寫什麼合同

個人借款可以寫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有:

1、借款種類

借款種類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業屬性、借款用途以及資金來源和運用方式進行劃分的。針對不同種類的借款,國家信貸政策在貸款的限額、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規定,以體現區別對待、擇優扶持的信貸原則。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訂明借款種類,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條款。

2、借款幣種

借款幣種即借款合同標的的種類。借款合同的標的除人民幣外,還包括一些外幣,如美元、日元、歐元等。不同的貨幣種類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應對貨幣種類明確規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範圍和內容,即貸款在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與哪種生產要素相結合,它規定了貸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種類和條件所決定的,銀行嚴格規定各種借款用途並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有利於保證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和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同時也有利於保證貸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數額

借款數額,是指借貸貨幣數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須有數量條款,只有標的而沒有數量的合同是無法履行的。沒有數量,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小就無法確定,借款合同沒有借款數額,就無法確定借貸貨幣的多少,也失去了計算借貸利息的依據,因此,沒有借款數額條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時期借款利息與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對確定借貸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多少至關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沒有利率條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貸雙方依照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應按借款種類、借款性質、借款用途分別確定。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訂立借款期限必須具體、明確、全面,以確保借款合同的順利履行。

7、還款方式

還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採取何種結算方式將借款返還給貸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採用一次結清和分期分批償還,如果是分期的情況,應明確具體時間以及具體金額等。

8、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違約責任條款,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就失去了法律約束依據,當事人的權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將受到嚴重的影響。借款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對於督促當事人及時、正確、全面地履行合同,保護當事人權益有重要意義。

二、借款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雙方之間借貸是通過支付現金的方式進行的,那麼在借款人實際收到了借款之後,借款合同才能生效。因為借款合同一般是被認定為實踐合同。

(二)、但如果彼此之間是以現代化的一些支付方式來借錢的話,如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或者通過手機銀行轉賬給對方,那麼在轉賬的資金順利達到借款人相應的接收賬戶時,該借款合同才能實際生效。

(三)、實踐中可能出現以票據形式來借錢的情況,這樣的情況下,在借款人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上面相應權利的那一刻起,借款合同才會生效。

(四)、但要是出借人是把自己有一定資金的賬戶直接借給借款人使用,並允許其對賬戶裡面的資金進行自由支配的話,這樣的情況下並不是在借款人實際使用支配賬戶裡面的財物時才算借款合同生效,而是在借款人取得對了對賬戶實際支配權利的時候,就意味著借款合同生效。

三、借款合同訴訟時效是多久

借款合同民事訴訟時效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一)、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確定的,出借人主張借款期間利息的,由出借人對出借日期承擔舉證責任,不能確定時,從主張提出之日開始計算利息;如借款人主張借款已超過訴訟時效的;應由借款人對出借日期及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不能確定時,從主張提出之日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二)、對借款的還款期限約定不明,即借據只有出借的日期和金額而沒有還款日期的問題。

個人借款寫什麼合同通過上文的瞭解,我們已基本清楚了,只要存在借款的行為,對於借款方就需要寫一份借款合同,從而來維護出借方的利益,在寫時就需要把雙方協商的內容註明清楚,同時一定要確保所借的款與寫的款一致,這樣才能避免產生糾紛。如果對於該問題還有其他疑問的話,可以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為您提供專業法律知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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