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別人貨款被起訴後怎麼處理?
欠別人貨款被起訴後後,要履行有關償還義務,如果債權人向法院起訴,法院會首先進行庭前調解,調解不好就開庭審理判決,判決以後債務人仍然拒絕償還,法院會將其列入全國失信人員黑名單。欠錢不還,不受數額限制,多少都可以起訴;建議儘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欠錢不還怎麼起訴?
(一)訴訟費的繳納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二)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三)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欠別人貨款的情況下是需要通過法律途徑來進行起訴處理的,不管多少錢都是可以由法院判決處理的,在起訴之前可以協商要求對方還款,如果對方不還的,可以提交借條來向法院起訴處理,法院可以對有關情況進行審查認定並立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