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著作權和專利的問題

軟體著作權和專利的問題

軟體著作權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軟體經過登記後,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計算機在日常生活的中作用是顯著的,越來越多跟計算機有關的作品出現,特別是軟體作品,其作用是非常明顯的,所以,當事人特別看重軟體著作權的保護,當事人可以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軟體著作權和專利

軟體著作權和專利是兩種不同的智慧財產權形式,區別很多。

軟體著作權是在軟體創作完成後產生的,也可以進行軟體著作權登記,以起到類似公證的效力。就是說,不登記理論上你也擁有該軟體的著作權。著作權可以使你在別人對你的軟體盜版時,採取保護措施,制止別人的盜版。但是,你的競爭對手往往並不是賣盜版的小商小販,他們可能也是軟體開發人員,如果他們研究了你的軟體,理解了你的思路,按照你的思路重新編寫軟體,就完全可以不侵犯你的著作權。例如,採用不同的程式設計語言編寫,就完全可以迴避你的著作權。但是,無疑,他們偷竊了軟體中最寶貴的東西,就是軟體的構思。總之,軟體著作權無力保護軟體中最核心的東西。  

軟體專利則不同。   首先,專利必須向專利局提出申請才能獲得,因此必須積極申請。   其次,軟體申請描述的是軟體的構思(一定要以技術方案的形式),主要是你的軟體流程圖的內容。採用何種語言以什麼具體的語句實現,專利並不說明。授權以後,他人採用該構思,就可能構成侵權。因此,軟體專利的保護力度就比軟體著作權的保護力度大的多。   申請軟體專利本身並不複雜,找一家專利代理公司申請即可,目前大多數代理所都有申請經驗。當然,要形成一個完美的專利申請檔案,對軟體的構思做出恰如其份的表述,獲得適當的保護範圍(要求保護範圍太大也不行,因為這樣很可能沒有新穎性和創造性),這些都是技術活。目前,能夠很好的完成這一使命的優秀專利代理人並不多。   另外,申請軟體專利還要注意,申請專利的軟體構思不能是“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當然,目前對於這方面的問題,在許多情況下,也存在一些申請技巧進行迴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