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著作權 原始碼

軟體著作權 原始碼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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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軟體原始碼的部分交付

為了在履行開發協議的過程中更好地保護客戶的利益,國外的軟體開發協議中開始出現軟體原始碼在開發過程中部分向客戶交付的條款,也有的是通過第三方的原始碼保管機構,(例如InnovaSafe和National Software Escorw,中國現在尚未發現有提供類似服務的機構,但是隨著商業需求的發展,相信很快就會有這樣的服務在國內出現)理論上來講,軟體開發中會產生大量的迭代版本,開發中間向客戶交付的部分程式碼並無實質意義,但是對於開發末期已經進入除錯階段的軟體程式碼來講,儘管與最終程式碼仍有不同,但是其價值已經可以保護和持有程式碼的當事人一方。這也是將軟體程式碼的部分交付進入軟體開發合同的原因之一。

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部分交付程式碼的情況,客戶在開發過程中為了行政審批的相關專案或者其他有關的商務合作,要求軟體公司先行提供部分程式碼以取得中國版權中心頒發的登記證書。按照版權中心的要求,這一部分程式碼約3000餘行,相對於大型專案的總行數來講,只佔非常小的一部分,因此一般軟體公司都會同意客戶的這一請求。

通過對上述內容的閱讀我們知道技術開發,涉及的一些軟體程式設計等專業性極強的內容,所以客戶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往往對這些東西不瞭解,導致約定交易金額等方面便會產生一定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