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的合法複製品所有人享有的權利

對於計算機軟體來講,如果有人是合法的複製使用的話,那麼其是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的。此外,該計算機軟體的合法複製品所有人還會享有一定的權利。究竟該複製品所有人享有哪些方面的權利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了解。

軟體的合法複製品所有人享有的權利

軟體的合法複製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權利:

1、根據使用的需要把該軟體裝入計算機等具有資訊處理能力的裝置內;

2、為了防止複製品損壞而製作備份複製品。這些備份複製品不得通過任何方式提供給他人使用,並在所有人喪失該合法複製品的所有權時,負責將備份複製品銷燬;

3、為了把該軟體用於實際的計算機應用環境或者改進其功能、效能而進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該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後的軟體

相關知識:侵犯軟體著作權民事責任

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權利人的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被侵犯時,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侵權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一、除我國《著作權法》或者條例另有規定外,有下列侵權行為,又不構成犯罪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發表或者登記其軟體的;

(二)將他人軟體作為自己的軟體發表或者登記的;

(三)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體作為自己單獨完成的軟體發表或者登記的;

(四)在他人軟體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軟體上的署名的;

(五)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修改、翻譯其軟體的;

(六)其他侵犯軟體著作權的行為。

二、除我國《著作權法》、條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有下列侵權行為,又不構成犯罪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複製或者部分複製著作權人的軟體的;

(二)向公眾發行、出租、通過資訊網路傳播著作權人的軟體的;

(三)故意避開或者破壞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軟體著作權而採取的技術措施的;

(四)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軟體權利管理電子資訊的;

(五)轉讓或者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人的軟體著作權的。

此外,在侵權行為的認定上應當注意,軟體開發者開發的軟體,由於可供選用的表達方式有限而與已經存在的軟體相似的,不構成對已經存在的軟體的著作權的侵犯;軟體的複製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理由應當知道該軟體是侵權複製品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應當停止使用、銷燬該侵權複製品。如果停止使用並銷燬該侵權複製品將給複製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複製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軟體著作權人支付合理費用後繼續使用。

根據上文的介紹,相信此時大家已經知道計算機軟體複製品的合法所有人享有哪些權利了吧,具體包括三方面的權利,各位可以從上文中進行具體瞭解。本站小編同時還帶來了關於侵犯軟體著作權的民事責任,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歡迎你到本站網站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