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侵權。
《商標法》第九條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牲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就包括有專利權、著作權等。
註冊商標侵犯了他人在先取得的外觀設計專用權的,外觀設計專利權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取得侵犯了他人在先註冊的商標的,商標專用權人可以通過專利局或者專利複審委員會,依照撤銷專利或宣佈專利無效的法律程式取消專利權。
應當保護在先權利人的權益。
《商標法》
第三十一條
商標專用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是重要的智慧財產權,分別受《商標法》和《專利法》的保護。這些權利的取得,應當遵守《民法典》中的誠實信用原則,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權利。註冊商標侵犯了他人在先取得的外觀設計專用權的,外觀設計專利權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取得侵犯了他人在先註冊的商標的,商標專用權人可以通過專利局或者專利複審委員會,依照撤銷專利或宣佈專利無效的法律程式取消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