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車撞後的索賠流程是什麼

一、被車撞後的索賠流程是什麼?

被車撞後的索賠流程是什麼

1、及時報案

發生保險事故後應在24小時內及時撥打報案電話向保險公司報案。這樣有利於保險公司及時派人趕赴現場,判定事故原因。

2、協助查勘定損

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會迅速派人進行現場查勘,確定損失大小,並出具查勘報告。

在此環節,被保險人應當協助保險公司進行保險事故的查勘定損。

3、提交索賠單證

索賠時,被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提交以下單證:

①出險通知書;

②保險單正本,機動車保險證,駕駛證,行駛證複印件;

③事故發生地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

④全車失竊須另提供保險合同約定的必備單證;

⑤涉及的第三者責任方追償的賠案,須提供訴訟受理證明和追償權利轉讓書;

⑥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單證。

4、賠款審覈

保險公司根據車險合同條款、客戶提交的索賠單證、查勘人員提供的查勘報告以及公司有關理賠規定,將作出是否賠償以及賠償多少的結論。

5、領取賠款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事故,保險公司應當根據理賠結論通知被保險人辦理領款手續。按照《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自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金額協議之日起10日內,保險公司應當履行支付賠款義務。

二、對方拒不賠償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 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 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爲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覈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提交糾紛提起的訴訟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其實在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還沒有劃分清楚的情況下,雙方也沒有必要着急忙慌的開始索賠,另外就是如果其中一方已經住院,理賠最起碼得等到當事人出院以後。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交警人員的調解之下確定最終的理賠數值,極輕微的交通事故可以當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