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醉駕新交規是怎麼規定的

在我國醉駕新交規是怎麼規定的

我國早在2015年開始就已經實施醉駕新交規,到2018年爲止,醉駕新交規已經走過了三個年頭,絕大多數的公民在2015年醉駕新交規出臺以後,可以說自己就已經全面的瞭解了一下其中的相關規定。所以生活當中不瞭解醉駕新交規的人員可以說非常少,因爲如今在考駕照的時候針對醉駕也是必考科目。如果您真的並不瞭解醉駕新交規,希望小編的這篇資料可以對您有所幫助。

一、在我國醉駕新交規是怎麼規定的?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處罰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二、醉駕的危害

(一)觸覺能力降低,精神亢奮

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轉向系統,並且容易興奮,過分地自信。

(二)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後,對光、聲剌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三)視覺模糊

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辯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判斷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少,視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四)心態不正常

在酒精的刺激下,駕駛人往往會過高地估計自己的能力,判斷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顯遲鈍而引發交通事故。

(五)易疲勞

飲酒後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現肝留迷,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睏倦、打磕睡,表現爲行駛不規範、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爲而引發交通事故。

就是因爲只要醉駕,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甚至就有可能在未來五年之內沒有任何機會考取駕照了。甚至我國有些地方就處理過,因爲醉駕造成的慘烈交通事故而終身不能夠考取駕照的一些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