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離婚房產糾紛

避免離婚房產糾紛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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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房產糾紛

你應當把能夠證明是你出資的證據(付款的所有轉賬記錄、原始購房合同原件等)保存好,並且與父母簽訂一個協議,約定房子的是你全額出資購買,房屋所有權屬於你,考慮到父母年經大了,暫時由父母居住使用,一旦將來父母去世,你有權將房子收回,父母不得將該房屋出售、贈與及實施其它轉移房屋權利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