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版建築工程工程合同樣本
建設方: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以及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公司在____市幹道及各生活區的戶外終端設施安裝工程達成一致,簽訂以下條款: 一.安裝價格: 1.社區終端: 2.主幹道終端: 3.整個承攬合同按每個終端的單價爲結算價,該結算價包含:包工、包料、施工器械、運輸、安裝、相關稅費。 二.安裝要求: 1.施工期間,要求有安全警示和圍欄等設置,確保施工安全,在安裝結束後,方可撤出警示標誌和圍欄。 2.社區終端在安裝完成後要進行場地恢復和清理工作。 3.主幹道終端安裝另包含電路的連接,要求電線採用國標 2.5銅芯線,地下埋設部分必須套管處理。施工完成後,對於易於恢復的情況,乙方可自行恢復並清理場地,恢復難度較大的只負責清理場地。 三.工程安裝期限: 由甲方分批提供終端,交付乙方後於一週內安裝到位。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終端所需的電路來源,處理與安裝有關的來自於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2.甲方有權對工程安裝施工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指導。 3.甲方有權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必須切實認真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按時保質的完成施工任務,若非發生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工期發生延誤,必須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即每延誤一天,繳納1000元違約金。 2.如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人身損害或財產損毀等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六.付款方式: 甲方按完工批次結算(以十臺爲結算基礎)支付給乙方,經甲方工程驗收後付款。(乙方銀行信息:) 七.其它事項: 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遇不可調節的糾紛,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____日期:____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