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 破壞經營罪

尋釁滋事 破壞經營罪
尋釁滋事什麼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爲。刑法中規定的尋釁滋事罪一般有四種表現形式: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