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冒用他人身份在網上貸款,被冒用的人需要承擔的責任

別人冒用他人身份在網上貸款,被冒用的人需要承擔的責任
別人冒用他人身份在網上貸款,被冒用的人需要承擔的責任
1、按照《居民身份證法》中的有關規定,身份證一旦丟失或者被別人盜用,造成財產、名譽受損等情況,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並有權通過相應的渠道向有關部門追償。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從事違法活動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2、身份證丟失後,身份證所有人有儘快去掛失丟失身份證的義務,向公安機關申領新的身份證,同時作廢丟失的身份證,取得掛失證據。當遇到有人冒用身份證從事詐騙等違法行爲,侵犯原持證人財產權或者名譽權時,可以提供掛失證據來佐證其與違法犯罪活動無關。
3、《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對冒用身份證者的法律責任有詳細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身份證的;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