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投資協議

合夥人投資協議
股權投資有限合夥人
之間有什麼

在英美法系國家,通常把合夥分爲一般合夥與有限合夥。一般合夥是指作爲所有人的二人或多人爲經營某一營利性商業企業而組成的一種聯合體。有限合夥是指至少一名普通合夥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夥人組成的合夥。在有限合夥中,普通合夥人負責合夥業務的經營,並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人則不參與合夥業務的經營,也不能以其行爲控制商號或撤回其所出資本,對合夥債務僅負有限責任。


創業投資是一種創業性投資活動。創業投資由於投資時機、投資對象選擇,以及資本額的大小、對投資收益的期望值等原因而具有較高的風險,因而對於這類投資活動採取何種組織形式,對於投資本身及其成效具有重要影響。一般而言,創業投資可採用的組織形式主要有公司制、有限合夥制和基金制三種,三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