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孩子改姓程序怎麼樣

夫妻離婚孩子改姓程序怎麼樣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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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孩子改姓怎麼寫協議

離婚後,需要孩子父母雙方都同意後,纔可以改名改姓。寫小孩改名的申請報告,沒有固定格式,實話實說,主要是把申請更改的理由寫上就可以了。有關證明是:離婚證、判決書或協議書。姓名權屬於人身權利中的一種,公民改姓名無須徵得別人的同意。但孩子尚小,還不能行使自己的權力,這隻能由孩子的監護人代爲行使。在離婚時孩子已經判歸於你——你現在就成了孩子的直接監護人,你完全有權利爲孩子改名。待孩子長大後覺得這個名字不是他所希望的,他還可以再改,這是他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