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公告的送達期限爲多長時間

民事訴訟公告的送達期限爲多長時間
民事訴訟公告的送達期限爲多長時間
公告送達,是指法院以張貼公告、登報等辦法將訴訟文書公諸於衆,經過一定時間,法律上即視爲送達的送達方式。採用公告送達必須是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時,才能適用的送達方式。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爲公告期滿,視爲送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爲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