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落戶要帶哪些材料

新生兒落戶要帶哪些材料
新生兒落戶要帶哪些材料
新生小孩上戶口要在小孩出世一個月內,帶以下材料到爸媽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解決:
1、嬰兒《出世醫學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
2、爸媽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組織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複印件1份,驗原件);
5、超出一個月申請,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