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民事責任

自然人民事責任
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責任能力區別
  自然人和法人在行爲能力上有些差別:  如刑法中某些罪名只有自然人才能構成;民法中只有自然人能夠結婚等等。  同時,又有如下差異自然人權利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法人權利始於成立、終於撤銷。2.自然人完全責任能力一般始於18週歲;法人責任能力始於成立。3.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的權利自然人就可以實施;只有法律法規允許的權利法人才能實施。4.自然人承擔無限責任;法人承擔有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