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因而發生因而終止夫妻關係終止的因素如下:1、夫妻一方已經自然或宣告死亡;2、夫妻協議離婚,完成離婚登記;3、夫妻訴訟離婚,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雙方夫妻關係終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一條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係,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係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願意恢復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