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款退回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領導是不構成受賄罪的。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且行賄數額是二萬元,行賄者已經構成行賄罪,完全附合行賄罪的要件,但可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