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情形下的損害賠償訴訟主體是誰發包情形下的損害賠償訴訟主體是發包方、承包方。車輛所有人以發包的形式將自己對車輛的支配權交給他人,其收取一定的租賃費,仍然是運行利益的歸屬者,承包方發生交通事故,發包方也要同承包方和和承包方一起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