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有外債而且都是男方名義的怎麼辦

夫妻離婚有外債而且都是男方名義的怎麼辦
夫妻離婚有外債而且都是男方名義的怎麼辦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民法典》規定夫妻離婚有外債而且都是男方名義,並不一定就是男方的共同財產,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應當以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爲標準。若是被認定爲共同債務的,應當由雙方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