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鬥毆的參與者也是受害人嗎

聚衆鬥毆的參與者也是受害人嗎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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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衆鬥毆受害人判刑嗎

如果聚衆鬥毆案件中的受害人同時是聚衆鬥毆的首要分子或者積極參加者,則要負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
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衆鬥毆的; (二)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
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衆鬥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