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可以向對方方要求賠償嗎

離婚後可以向對方方要求賠償嗎
離婚後可以向對方方要求賠償嗎
1、離婚後一方一般不能要求另一方賠償的。但存在如下情況之一的除外:一方有重婚的;一方與他人同居的;一方有家庭暴力的;一方虐待或者虐待家庭成員等重大的過錯行爲。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八十六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