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女方提出離婚可以嗎

精神病女方提出離婚可以嗎
精神病女方提出離婚可以嗎
1、可以。婚後,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離婚。但最終,還是需要符合法定的離婚條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關係。根據相關規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爲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期間進行訴訟審理。
2、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認自己行爲能力的,雙方可以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或者通過法院判決離婚。
3、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先變更監護人,到精神病人居住地法院申請監護人變更,可以指定其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有監護能力的居(村)委會、單位爲監護人。
4、監護人變更後,再通過監護人到民政局辦理協議,或者通過法院判決離婚,辦理離婚手續或者法院開庭時需要有監護人到場,代理精神病人的相關民事活動。
5、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爲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