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區民政局收養手續

北京市海淀區民政局收養手續
北京市海淀區民政局收養手續一般都需要什麼證件?
你好收養人必須到市兒童福利院領養小孩,並具備以下條件:   1、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2、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3、年滿三十週歲。   符合以上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由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收養人的婚姻、子女情況、經濟狀況及有無撫養能力的證明,此證明還需經過鎮區民政辦蓋章加意見。   2、帶齊收養人的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正本到中山市民政局一樓收養登記處,工作人員會出具一份計劃生育的函給收養人。   3、憑此函到市計生局出具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   4、帶齊證明1和3到市民政局領收養小孩通知書,再到兒童福利院排隊輪侯。   5、確定了收養對象後,按照相關程序辦理登記手續。   辦理收養登記收取的費用:收養登記調查費、收養申請手續費、工本費、公告費。前三種費用合計250元,按價費字[1992]349號文件的規定收取;公告費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收取。,以上就是關於北京市海淀區民政局收養手續問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