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刑事偵查權的依據

派出所刑事偵查權的依據
派出所偵查需要多少天

一般來說刑事犯罪,公安機關對案件的偵查期限,有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拘留期,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爲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爲37日。


第二階段是逮捕後:拘留期限屆滿,構成犯罪的,公安要在拘留期限屆滿前報請檢察院逮捕,逮捕後公安機關還有對案件的偵查期間,一般來說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總的來說,拘留期最長不超過37日,逮捕後偵查期不超過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