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的離婚房產怎麼分割城中村的離婚房產的分割: 1.房產爲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配; 2.房產爲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