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房子過戶給老婆的流程是怎樣

離婚前房子過戶給老婆的流程是怎樣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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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婚前房產公證的流程是怎樣的



  第一步:當事人準備材料。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關鍵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關鍵提示: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證人員覈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關鍵提示: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也會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


  第四步:在公證人覈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着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關鍵提示:至此,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