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婚姻具體怎麼辦結婚證,怎麼規定的

跨國婚姻具體怎麼辦結婚證,怎麼規定的
跨國婚姻具體怎麼辦結婚證,怎麼規定的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以及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第四款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