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銷貨未簽訂合同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爲所徵收的一種稅。那麼你知道訂貨會所簽訂合同在什麼地方繳納印花稅嗎?下面由本站網小編來爲你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企業購銷貨未簽訂合同印花稅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簽訂合同各方都應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年第11號)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財稅字[1988]255號)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

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

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單位和個人,是指國內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

根據以上規定,無論在境外還是境內簽定合同,簽訂合同各方都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