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服務平臺

專利轉讓服務平臺
服務平臺是否承擔責任

首先,順風車平臺的性質是信息服務。平臺的信息服務不僅包括撮合司機和乘客的供需信息,而且也要承擔信息審覈的義務。在這起事件中,平臺對司機的相關信息驗證都是真實的,從這個角度講,平臺沒有責任。


其次,順風車司機與之間並非是僱傭關係。司機和平臺之間並非是僱傭關係,沒有勞動合同,司機開順風車的行爲不是職務行爲。


最後,平臺是否有安全保障義務。主要看平臺的安全保障義務到底是什麼。目前,用戶能夠通過平臺看到的:


1、司機和車輛的信息驗證;


2、車輛軌跡行駛路徑的分享;


3、協助報警等。


總結:平臺如果盡到了以上義務,就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是作爲超級大平臺,平臺越大,責任也就越大,除了是法律責任,還應包括社會責任和道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