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人不可以申請廉租房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廉租住房保障:(一)申請家庭成員通過購買住房取得我市城區戶籍的。(二)申請家庭成員申請之日前5年內有房產交易行爲(含買賣、贈與、離婚析產等)的,交易時間以市、區房產管理(登記)部門交易登記時間爲準。(三)申請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過政府優惠價政策性住房的。(四)申請人與配偶已離異,但離異時間不足2年。(五)申請人雖已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但該賬戶未建立於市本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