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屬於什麼行爲

行政處罰決定屬於什麼行爲
行政處罰決定屬於要式行爲嗎

行政處罰決定屬於要式行爲。以行政行爲產生法律效力需不需要特定形式,可以將行政行爲分爲要式和非要式。要式行爲是指必須具備特定形式才能產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爲,如頒佈行政法規必須以國務院令這種特定形式,行政處罰須有行政處罰決定書這種法定刑式。非要式行爲指不要求有特定形式,只要表達了意思就能產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爲,如口頭通知


要是行爲:


綜合起來說就是:如法律規定某種民事法律行爲必須採用某種形式,這種民事法律行爲就稱爲要式民事行爲。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必須遵照法律要求的形式,其法律行爲方能成立。凡不具備法律規定的形式的民事行爲便是不成立的。


一般來說,法律行爲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是不要式行爲。


要式行爲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銀行借款合同、工程承包建設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開發合同。(物權法裏的合同基本上屬於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