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應當怎樣維權

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應當怎樣維權
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應當怎樣維權
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的,如果是暫時無力償還的,當事人之間可以進行協商確定是否能分期償還,若雙方達成分期償還的約定,則應當按照雙方約定履行債權債務
如果不能達成協議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法院判決其支付或者自支付令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債務人不還錢也不提異議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可以查封、變賣對方的財產來清償債務。如果對方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法院會中止執行。如果合同有保證人的,也可以請求由保證人承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