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農村宅基地的確權政策

現在農村宅基地的確權政策
廣東農村宅基地確權政策
一.農民在農田上建房,而未經城建規劃局的許可的屬於違章建築。

二.空閒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

三.家庭成員又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請了別的宅基地。

四.除繼承和分居立戶外,農戶一戶宅基地超過一處以上的。

五.申請宅基地建房的時候沒有登記的家庭成員。

六.將戶口遷走的人,已經不是本村的成員。

七.因拆遷或原住宅依法被徵收,已依法進行統一安置或補償的。

八.村集體以外的人員(如城鎮居民)購買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確權時,合同當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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