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座家用車超載

7座家用車超載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家用車超速扣分標準

普通車輛高速公路外罰款扣分如下:
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
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處以50元罰款,記6分;
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爲每小時30公里,公路爲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爲每小時50公里,公路爲每小時7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