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同意變更孩子撫養權

雙方同意變更孩子撫養權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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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同意變更孩子撫養權流程是什麼


如果雙方都同意變更的撫養權,且變更後有利於孩子的生活,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辦理該公證時,雙方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一)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或判決書或調解書;

(二)小孩的戶口簿、出生證原件、複印件;

(三)按要求提供小孩兒照片(一般爲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四)草擬好的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如果不辦理小孩戶口遷移,雙方簽訂變更撫養權協議即可。 如果需辦理小孩戶口遷移,除協議(有的地方需要到公證機關公證協議)外,需要準備以上材料。 戶口遷移的程序如下:

(一)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二)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三)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五)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六)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七)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八)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