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租賃協議的注意事項

廠房租賃協議的注意事項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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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租賃協議注意事項

廠房租賃協議注意事項:
一、審查承租方與出租方的基本情況
1、對出租方主要應瞭解內容:
①租賃場所相關手續是否齊全。
②租賃物基本情況,如:租賃場所的位置、租賃場所實際有效使用面積、租賃場所功能、租賃場所設施設備等。
2、對承租方主要應瞭解的內容有:
①法律地位;
②經營範圍;
③社會信譽;
④財務情況;
⑤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上述內容是雙方基本情況的指標,應認真分析和判斷。
二、租賃合同之租金及相關費用的條款
(一)租金
1、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以現金、匯票或是支票;實行按季支付制。
2、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每期於每季的幾月幾日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寬限期內沒有按時支付,應支付遲延租金或違約金,或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3、約定出租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二)相關日常費用租賃期間,承租方使用該租賃場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等費用的承擔進行明確約定。出租方應負責租賃場所固有配套設施設備等的免費維修,在一定時間內未派員維修或未恢復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承租方自行維修產生的費用可直接從應付租金中予以扣除。
三、租賃合同之維修責任條款爲避免風險,應特別注意租賃合同中出租方對租賃物的維修責任,以及租賃場所及相關的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經營。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 定義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