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設備轉讓買賣合同

餐廳設備轉讓買賣合同
設備買賣合同怎麼寫
一般買賣合同中寫明主要的條款內容即可。主要條款包括貨物名稱,數量,質量和包裝質量,價格,交貨期限,違約責任等。 《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爲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